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橱柜店员工奖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橱柜店员工奖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邀!这个问题我也这样看的:
一是这种行为值得表扬。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值得宣扬和继承的。小时候,老师都说,拾到东西要交公。还记得“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把它交在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歌吗?但是现在为什么有人捡到却不交呢?那是因为捡到的东西诱惑性大,或许能买件好衣裳,或许能够房子的首付,还有更多的或许,这些反映出的是人性的扭曲和教育的缺失。这一点应该加强,国家和社会已经重视起来了。
二是,提出这个问题在用词上有点欠缺。什么月入两千元服务员捡39万上缴,在这个话上让人觉得工资低好像配不上拾金不昧的好品格似的,(当然提者也可能不是有意为之。)好的品格应像冬雪腊梅,香远溢清,又如暗夜中的明灯,给人以光明!愿我们的社会好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夏元珍,一个可敬可爱的女服务员,虽然月薪只有2000元,面对打扫房间时捡到的39万元巨款不为所动,用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虽然穷,但穷得要有志气。” 我虽然穷,用别人的钱心里不踏实!" 多么朴实的话语,发自夏元珍的肺俯,是这么地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社会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曾记何时,面对经济大潮中泛起的一股自私、冷漠和见利忘义,有人偏面夸大,认为当今社会正义少了,价值观错位了,可通过夏元珍们的典型事例,完全能向全世界大声地说: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礼仪之帮,无论在什么时候,诚实守信、拾金不味、见义勇为、奋发向上等一系列文明之歌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主旋律。让我们为夏元珍点赞!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夏元珍涌现!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村的小花拾到十八元钱交给学校!学校开会表彰了她!那时候学习雷锋做好事!感觉很平常的!不像现今社会,坏人坏事现象己经碾压了雷锋精神!希望媒体与国家相关部门多宣传一下雷锋精神
个人觉得检到39万,一般人都会上交,若据为已有,麻烦和问题就会找上你的,何况是一有收入,那怕收入再少的服务人员了。当然这种行为和精神还是应该点个赞,值得表扬的。
应该表扬!做好事就要表扬,做错事就要批评!这个道理也许小学生都明白!她这种拾金不昧的品德是人最宝贵的精神!可惜还有些人说,有监控捡到钱就得归还人家,怎能这么说呢?现在有法律法规约束,还有监督部门,可是还有些人犯罪呢,还谈什么监控!做好事的人,就是人们学习的榜样,怎能提出这样的质疑呢?这就是向做好事的人泼冷水,会让做好事的人寒心的!俗话说:人穷志不穷!不义之财不能得,话好说但是让人去做到,无论是谁,能做到也是十分艰难的。但是她真正的做到了 ,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应该给她送一面锦旗写上:“品德高尚,拾金不昧”给她表示感谢,要是给她钱,也许她不会要的,你想想捡到的几十万她都不要,难道还要你给她的感谢“金”吗…
拾金不昧是人最高尚的品德,也是一种最可贵的精神!
你这个问题提出来就有问题,什么叫月工资2000捡39万值得表扬吗?你这个问题的价值观就有问题。月收入和捡到多少他俩没有因果关系的。月收入多的也有衣冠禽兽,月收入少的更多的有道德模范。收入多少和个人道德与素养是没瓜葛的。只要是好事就要提出表扬,不管是作秀还是什么。所以我认为你这个出题人三观就有问题,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也是问候你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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