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台湾通行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沈阳台湾通行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
①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②填写申请表;
③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
④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大陆居民来台自由行必须办理“两证一签注”。
(1)两证: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2)一签注: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
如果持有当地居住证,或者在当地缴纳社保超过一年时间,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 申请材料包括: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省内异地办理护照需要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和护照照片。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网《网上办事指南》 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服务指引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24个省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暂(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申请普通护照。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有关详细材料请拨打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了解。
目前有些省份不需要 户口本,你需要具体咨询。
发证单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简称“台胞证”,是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地区所持有的证件。
2015年9月15日,公安部宣布决定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台胞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21日起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 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台胞证。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台湾通行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台湾通行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